阳光诺和(688621)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本独立 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利虔,且最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仍为利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资产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