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并保证 董事会决策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 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 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