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后,现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