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30065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 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或其他安排等能对被持股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的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