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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板块9月30日涨0.25%,世纪天鸿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44亿元
Market Overview - The publishing sector increased by 0.25% on September 30, with Century Tianhong leading the gains [1]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3882.78, up 0.52%, while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closed at 13526.51, up 0.35% [1] Individual Stock Performance - Century Tianhong (300654) closed at 10.09, with a rise of 1.92% and a trading volume of 69,400 shares, totaling a transaction value of 69.54 million yuan [1] - Chinese Online (300364) closed at 27.34, up 1.90%,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450,900 shares, totaling 1.242 billion yuan [1] - Zhejiang Publishing (601921) closed at 8.25, up 1.73%,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183,300 shares, totaling 15.1 million yuan [1] - Xinhua Media (600825) closed at 6.76, up 1.05%,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131,000 shares, totaling 8.915 million yuan [1] - Reader Media (603999) closed at 6.43, up 0.47%,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47,700 shares, totaling 3.064 million yuan [1] Fund Flow Analysis - The publishing sector experienced a net outflow of 144 million yuan from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while retail investors saw a net inflow of 49.92 million yuan [2] - The main funds showed a net inflow in stocks like Zhongnan Media (601098) with 13.78 million yuan, while stocks like Century Tianhong (300654) had a net outflow of 4.25 million yuan from retail investors [3]
世纪天鸿(300654)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9-29 09:48
证券代码:300654 证券简称:世纪天鸿 公告编号:2025-052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 疆志鸿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鸿教育")通知,获悉志鸿教育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质权人 | | 第一大股 | 押股份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起始日 | 解除日 | | | | | 东及其一 | (股) | 比例 | 比例 | 期 | 期 | | | | | 致行动人 | | (%) | (%) | | | | | 上海海通证 | | | | | | 2024-1 | 2025-0 | | | 有限公司 | 志鸿教育 | 控股股东 | ...
世纪天鸿(3006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
世纪天鸿(30065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 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 入系统。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 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世纪天鸿(30065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 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 ...
世纪天鸿(30065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 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 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 ...
世纪天鸿(30065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第一时 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报告义务人保证所提供的 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报告义务人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 事件时,及时告知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
世纪天鸿(3006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的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 ...
世纪天鸿(300654)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第一章 总则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 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或其他安排等能对被持股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的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对其构成控股。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 ...
世纪天鸿(3006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6 09:0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 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 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 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 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