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300654) -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