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3006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 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 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的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