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3006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 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 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 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 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