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 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