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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HPGCHPGC(SH:600664)2025-09-26 0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哈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