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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OriginalOriginal(SH:603991)2025-09-26 10:02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1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