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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OriginalOriginal(SH:603991)2025-09-26 10:02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深圳 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全资、控股的子公司的经 营行为、对参股公司经营情况监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 险,建立公司内部独立的评价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构,对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并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日常 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执业资格、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