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至正高分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 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 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依法被认定为国家秘密,按《股票上 市规则》披露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