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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荣控(0006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 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 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人员。 第四条 公司的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后,由董事会负责组织收集有关 资料,认真调查核实,提出相关处理方案,并经审议通过后执行。同时,董事会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 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