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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00253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 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 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天山铝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