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情况,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 项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 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 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