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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3007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Citic PressCitic Press(SZ:300788)2025-09-26 10:50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