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专项说明(豁免版)
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宏 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了发行人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 度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告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5010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6727 号及毕马威华振 审字第 2512536 号)。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 或项目的余额或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