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董事及由公司董事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 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和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