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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YTOYTO(SH:600233)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违约责任; (四)公司1次或者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