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是董事局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局负责,执行董事局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 理工作。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 管理人员。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 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首席执行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局秘书。总裁由 董事局主席提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