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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YTOYTO(SH:600233)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且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从董事局成员中任命,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策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向董事局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