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局主席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局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局主席与 董事局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资本运营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工作部门,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 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