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露未公开重大 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 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 误导。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条 为加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交流,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