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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YTOYTO(SH:600233)2025-09-26 11:1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策机 制,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局设立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局主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局在委员中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局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局根据 本规则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