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600398) -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 (3) 如该候选人当选,应能使董事会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及 (4) 董事会具备配合公司业务需要的不同技能。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 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之附录 C1《企 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是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下简称"董事会")成员及全体雇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多元化而制定及遵守 的原则和政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全体雇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业务 模式及具体需要,具备适当的技能、经验及多样的观点与角度。 第四条 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董事候选人人选遵循多元化的 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行业经验、技术 能力、专业资格、技能、业务模式及特定需求、服务任期等,并应考虑技术、法律、 财务、管理、审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