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600398) -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并至少包括一 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