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6003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 (二)公司未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