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6003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内 部控制体系,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其负责人为审计委员 会秘书,根据审计委员会要求,组织准备相关材料,做好相关工作。 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在独 立董事委员中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