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 28 日 2007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13 年 6 月 3 日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修订;2019 年 3 月 18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修订;2025 年 9 月 26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 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对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3~5 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