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05 年 5 月 13 日 2004 年度(暨第五届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0 月 1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修订;2024 年 2 月 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修订;2025 年 9 月 26 日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