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002534) -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9-26修订)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设立三位委员,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七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为保证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 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独立董事在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中应占有三分之一以 上比例。 1 第八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战略投 资与 ESG 委员会的半数以上委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独立董 事辞职导致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 规定的,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拟辞职的 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与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