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00253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9-26修订)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及《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提名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查 决定。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 数的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的二分之 一以上委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