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200041, PRC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 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 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 环境"或"公司")的委托及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盾安环境长期激励计划 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