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建 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1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