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保护公司利益,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证券投资 决策及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 围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有选 择地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 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1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是指在公司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