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由外 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1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