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以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新闻媒体、投资者的接待、咨询(质询)、服 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 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 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后,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