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 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