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 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 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是否符合《证券法》 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 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经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后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 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 相关材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