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以下统称"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