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送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 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及时报告、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 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