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3002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 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 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