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恬冠佳(301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毓 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 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 持,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