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688719) -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规范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