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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30158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企业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未来收益或者满足某些特 定用途,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于公司法人主体之外,或 者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经营活动,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者其他方式导 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