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3015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 制度规定。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 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