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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3015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制度所 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