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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3015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 董事履职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