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 ...